與韓國人結婚流程 (適用於在台灣先結婚登記)
因為台灣是採取登記制,我們就省略法院公證的步驟,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.
韓國方: 護照正本(戶政人員會檢查入境日期和核對資料)/中文版單身證明(需拿至首爾的台北辦事處認證, 並取中文姓名)/ 印章(可簽名替代)
台灣方: 雙證件/戶口名簿正本/一張兩吋照片(國民身分證規格)/印章(可簽名替代)
需雙方當事人到場,填寫結婚登記書及中文姓名聲明書(韓方的中文姓名需跟單身證明書相同), ,等辦妥之後,記得申請結婚證明書和戶籍謄本各一份(中文).
台灣登記辦理之後,再到韓國在台辦事處辦理韓國的結婚登記.請將結婚證明書及戶籍謄本翻譯成韓文(可委託專業翻譯社,或是自行翻譯,無需驗證).
台灣方:韓文的婚姻證明書(台灣戶政事務所)及已經註明此次婚姻關係的台灣戶籍謄本(韓文)/護照正本
韓方 : 護照正本/單身證明書正本/現場填寫韓國結婚登記申請書
韓國辦事處只是幫忙轉送文件到韓方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,及協助文件的審核,並不等於受理你在韓國的結婚登記,也不會主動通知你(如果登記已辦妥).所以韓方要自行聯絡所屬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進度,辦事處說通常要二個月的處理時間,但其實不用這麼久,我去年十二月底辦理,一月中韓國結婚登記就已經辦好了,所以我建議大家送件後兩個禮拜,就可以打電話到韓方的戶政事務所問問進度了.
韓國在台辦事處
地址: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 1506室(國際中心)
TEL :(02)2758-8320
辦理時間 : AM 9:00 ~ 11:00,14:00~15:00PM